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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给的嫁妆,算女儿个人财产。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给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嫁妆在离婚时不会共同分割,女方嫁妆在离婚时是不会共同分割的,其嫁妆依法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对其个人财产予以分割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其嫁妆应当直接归于女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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