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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林: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1-16 2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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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3-010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相关资料图)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未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季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 8 号),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函件的回复工作,将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

风险。

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如果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 1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

风险。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

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

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

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

据,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在发生相关终止上市情形次一交易日停牌。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476 号),要求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1 日前认真核实 2021 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况,积极按要求进

行整改,重新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

披露情况予以更正。按照《关注函》认定的事实情况,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存

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

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 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

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

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

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7 号),

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仍存在 2021 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而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476 号),

要求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1 日前认真核实 2021 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

况,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情况予以更正。按照《关注函》认定的事实情况,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进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可能触及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02022005 号)和《调查通知书》(证

监调查字 0102022316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如果公司 2021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 1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

险。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

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

逐项落实改正,并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涉

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

将导致扣除后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

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在发生相关终止上市情形次一交易日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公告编号:2022-158)、《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5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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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