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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青海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关于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于4月20日起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控制在6000元以内,降幅超50%。
口腔种植费用分为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三个部分。本次专项治理在医疗服务方面,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服务自主定价项目,将原有价格项目整合为“种植体植入费”等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并分级制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调控目标不超过3584元。在种植体方面,积极加入省际口腔种植体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种植体系统最低548元/套,最高1855元/套,平均降幅55%。在牙冠方面,参照四川省牙冠竞价挂网结果,组织开展价格联动挂网采购,单颗全瓷牙冠采购最高限价656元。
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单颗种植牙全流程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种植体和牙冠按挂网价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费。各级医保部门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和牙冠耗材,倡导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价格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省医保局将对承诺接受全流程调控的医疗机构进行常态化监测,并在省医保局官网长期公布接受全流程调控的医疗机构名单,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引。对于不接受全流程调控的医疗机构,使用警示标识等方式向社会提示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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