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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贫困线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政府为了量化贫困状况而制定了一个指标来衡量家庭的收入水平,这个指标在当时被称为“贫困标准”。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并发布贫困线标准,并且每年都会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
2023年,美国联邦政府定义的个人的贫困线标准为每年14580 美元,约合10.5万人民币。收入等于或低于这一数额的个人被视为生活贫困。每增加一名家庭成员,门槛增加5140美元,约合3.7万人民币。两口之家的贫困线每年19720美元,约合14.2万人民币;三口之家的贫困线是24860美元,约合17.9万人民币。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的贫困线标准略高于美国联邦政府的标准。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如果其收入低于贫困线的138%,就被认为处于贫困状态。这个百分比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它被用来衡量许多政府福利项目的资格。
美国政府针对贫困人口提供多种社会福利,主要集中在医保、食品、住房和子女养育上。医疗补助计划是最大社会福利项目。如果其收入低于贫困线的138%以下,即可获得医疗补助;在贫困线的400%以下,仍可申请政府的其他补贴,来支付一部分医疗保险费用。食品券是第二大福利项目,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贫困家庭可以按照标准领取到金额不等的食品券。住房福利是政府提供的第三大项目,比如住房补贴、低息住房贷款等。贫困家庭的孩子在公立中小学可以享受免费午餐;贫困家庭的学生读大学,能拿到最高助学金。
在美国语境下说“美国十分之一的人口为贫困人口”是可以的,如果再延伸说“美国超过10%的人口吃不饱饭”则是不对的。稍微有点理解能力的人都知道,美国政府自己定义的贫困线标准远高于世界银行定义的贫困标准。世界银行定义的全球绝对贫困线是人均日收入2.15美元,约合15.5人民币,也就是年收入784.5美元,约合5666人民币。
大部分发达国家定义的贫困线不是绝对贫困线,而是相对贫困线。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了用收入比例法确定贫困标准,将一国或地区社会收入中位数或平均收入的50%作为贫困线。世界银行将收入少于平均收入1/3的成员定义为相对贫困。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普查局、Healthcare.gov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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